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雁江区隶属四川资阳市,位于四川盆地中部腹心地带,与内江、重庆、遂宁、眉山相邻,属盆周浅丘地貌。辖22个乡镇、4个街道,457个村、57个社区,幅员面积1632平方千米,总人口109万(2012年),其中农业人口87万人。雁江区系中共资阳市委、资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,是资阳市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。2014年四川省县域经济综合评价排名中,雁江区位列四川省第13位。汉武帝建元六年(公元前135)在此置资中县,已有2139年的历史。北周武成二年(560)改置资阳县。置县初面积较大,后随内江、资中及威远、乐至、安岳、荣县等县的分治逐步缩小。资阳县的隶属演变频繁,区、乡、镇时分时合,至1958年公社化后渐趋稳定。